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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能測驗重要訊息公告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115年從業人員甄試,即將在115年03月07日(星期六)於臺北、臺中、高雄及花蓮實施體能測驗,請詳閱以下重要資訊。

  1. 115年03月03日(星期二)14:00於報名系統開放【需體能測驗之類科】下載「入場通知書」,本次甄試不郵寄入場通知書,請依入場通知書指定之報到時間報到,提早報到者恕不受理;惟凡逾報到唱名3次未到者,視為棄權,不得入場應試。
    ※需體能測驗類科如下:
    1. 第10階(機械類科電機類科)及第11階(運務類科機械類科電機類科):負重折返跑40公尺進行測驗(男性負重35公斤,女性負重30公斤)
    2. 第11階養路工程類科:負重折返跑40公尺進行測驗(男性負重45公斤,女性負重40公斤)
      ※身心障礙類科無須體測。

 

  1. 請務必攜帶雙身分證件正本(含:1.必備國民身分證及2.健保IC卡、駕照或護照或身心障礙證明任一種,且護照及身心障礙證明須於有效期限內),依入場通知書指定時間及測驗地點應試,未攜帶指定雙身分證件正本者或僅攜帶單一證件正本者不得入場應試。請於測驗日前,自行檢視證件上照片及資訊是否能清楚辨認身分,若有資訊汙損、毀損、照片年代久遠而有識別困難或面貌不符情形,請先行更換,測驗當日若因上述原因導致監考人員無法辨識身分,必要時得拍照存證。

 

  1. 體能測驗應試規則及須知,請務必詳閱甄試簡章或入場通知書,以免影響個人權益。
  2. 按體能測驗完成時間順序,以甄試簡章公告各類科正取與備取合計人數之3倍通知參加筆試及口試或術科。
  3. 每一應考人體能測驗以1次為限。
  4. 依各體能測驗項目成績擇優進入第二試(筆試);未完成測驗者,不得參加第二試(筆試)及第三試(口試或術科)。若有下列任一項行為者,視為未完成體能測驗,不予參加筆試及口試或術科測驗:
    1. 將重物或砂袋拖行、滾動等非適當之動作。
    2. 未經號令即偷跑或踩線者。(偷跑定義:裁判號令前身體未保持靜止狀態者)
    3. 跑錯跑道或未依規定經過折返點者。
    4. 抵達終點線時,人與重物分離者。
    5. 故意干擾或破壞測驗秩序,經勸導未能改善者。
    6. 穿釘鞋或打赤腳,經勸導未能改善者。
    7. 拒絕簽署「體能測驗健康狀況檢視切結同意書」者。
       
  5. 應試當日校內不提供停車空間,請搭乘大眾交通工具,並儘早出門避免影響自身考試權益。

 

  1. 考場地址如下:
  2. 致理科大: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一段313號。
  3. 惠文高中:臺中市南屯區公益路二段298號。
  4. 福誠高中:高雄市鳳山區五甲三路176號。
  5. 花蓮農工:花蓮縣花蓮市建國路161號。

 

考場交通資訊如附檔,請自行參閱。

● 附件

檔案 1: 1.北區考場「致理科大-誠信館」考場交通資訊及試場平面圖

檔案 2: 2.中區考場「惠文高中-活動中心3樓」考場交通資訊及試場平面圖

檔案 3: 3.南區考場「福誠高中-活動中心」考場交通資訊及試場平面圖

檔案 4: 4.東區考場「花蓮農工-活動中心」考場交通資訊及試場平面圖